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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湾区油烟检测荔湾区废水排放检测

发表日期:2020-05-04 10:47 【返回】

荔湾区油烟检测荔湾区废水排放检测

饭堂油烟/餐馆油烟:

  指食物烹任、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、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,统称为油烟。油烟检测包含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,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;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

  油烟排放口要求:

  1、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,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。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。

  2、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.5倍直径(或当量直径)的平直管段。

  3、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。油烟排气筒的高度、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。

  4、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,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。

  5、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,参照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臭气浓度指标执行。

  附:饮食业单位油烟的*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*低去除效率

  规模小型中型 大型

  *高允许排放浓度(mg/m3) 2.0

  净化设施*低去除效率(%) 60 75 85

  油烟浓度标准: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GB18483-2001附录A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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